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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严控“低慢小”升空物扰乱民航安全行为 无人机起飞需实名登记

2019-09-09 15:12:09来源:河南日报

在河南辖区各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放飞无人机、风筝、孔明灯等,当事人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。

9月2日,记者从河南机场集团获悉,为确保航班飞行安全,民航河南监管局制定治理“低慢小”升空物防控工作方案,将建立民航河南辖区“低慢小”升空物防控工作监管机制,及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,防范“低慢小”升空物恐怖袭击、扰航等事件的发生。

“低慢小”升空物,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、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、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和升空物,包括轻型飞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载人气球、无人机、风筝、孔明灯等。“低慢小”升空物越来越多,对民航飞行、百姓出行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。

郑州机场航务部负责人介绍,郑州机场净空保护区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、跑道端外20公里,包含郑州航空港区;新郑市薛店镇、孟庄镇、郭店镇、龙湖镇、新村镇、和庄镇;中牟县黄店镇、刁家乡;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、南曹乡,二七区侯寨乡,经开区九龙镇;新密市曲梁镇;尉氏县大营乡、大马乡、岗李乡、庄头乡、邢庄乡。在此区域内未经允许开展飞行的非法升空物,统称为“黑飞”。

根据有关规定,在机场净空保护区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,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,情节严重的,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。同时,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,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(含250克)的民用无人机,拥有者必须在民航局“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”进行登记。

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提醒,在机场净空区违法违规放飞“低慢小”升空物,干扰民用航空器正常飞行的,将视情依法追究治安违法责任或刑事责任。必要时,机场公安局可以协助属地公安机关对相关案事件进行调查。

“低慢小”升空物

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、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、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和升空物,包括轻型飞机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载人气球、无人机、风筝、孔明灯等。

关键词: 实名登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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